loading ...
loading...

2006-11-30 | 中国音像协会协商版权收费 卡拉OK业者迫使当局妥协

分享
 

中国音像协会协商版权收费 卡拉OK业者迫使当局妥协

 

● 叶鹏飞(北京特派员)

  面对业者因不满官方单方面决定卡拉OK版权收费标准的反弹,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昨天召集权利人大会,征求权利人的意见并对实施细则进行表决。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实施细则可能综合考虑三点因素:根据经济发展,在不同地域间制定不同的标准;根据用途和经营性质制定不同标准;收取的版权费如何分配。

  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司长王自强上周五也已通过新华网表达了官方的妥协立场。

  王自强说,收费标准完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政府已经就收费额一再让步,收费标准“不是刚性的而是弹性的”。他特别指出,收费标准还有协商空间,希望不要激化矛盾,如果最后协商不通,唯有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

  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上周一公开表态,不接受国家版权局公布的收费标准,不向中国音像协会支付卡拉OK版权使用费。

  上海市文化娱乐业协会星期日也质疑当局决定收费标准的过程,认为国家版权局9月21日收费标准座谈会的受邀出席者,并没有充分代表全国卡拉OK经营者的意见。

  广州娱协在声明中说,对卡拉OK版权使用费说“不”,并非抵制缴纳版权费,而是对当局公布的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标准存在不合理、不合法的质疑。

  声明指出,著作权属于私权,版权使用费应当是权利人与卡拉OK业主自由协商。但是由国家版权局授权成立、代表创作者等权利人的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从未听取卡拉OK业主的意见,单方制定收费标准,强制要求执行其标准,超越了它的职能范围。

  按照国家版权局公布的标准,卡拉OK版权费标准为每间包房每天应缴人民币12元(约2.4新元)。

   这场民间商业维权运动至今的发展,可能代表中国官方更加重视行政对象的意见和权利,并通过互相博弈妥协的方式,最终达到政务公开透明的效果。

  卡拉OK业者抵制官方收费的做法获得媒体舆论的普遍支持,官方新华网日前刊登了《信息时报》的署名文章《向敢于对权力说“不”致敬》。

  文章赞扬广州娱协通过集体性的“公民不服从”,逼使官方重回谈判桌的做法。作者说:“更为可贵的是,此次广州娱协敢于站在行业利益立场上,直接向上与部门权力进行博弈,而不是回避与权力的冲突,向下端的弱势消费者转嫁成本。整合行业力量与权力进行博弈,行业协会原本就该如此。”

  中国民间维权运动一直遭官方猜疑,农民因为土地或环境问题群起维权的行动,经常以官方强力镇压收场;然而广州和上海卡拉OK业者的集体行动及当局至今的反应,可能意味着官方对维权运动态度的微妙转变。

  一般认为,国家版权局如何反应是中共总书记胡锦涛提出“依法行政”的试金石。至今版权局采取说理而摒弃高压的手段,营造了良性互动的氛围,有利于确立用法律公开解决维权纠纷的善例。

  另有观察家指出,事件反映政府在行使权力时越来越无法轻视市场的力量。与农村维权运动不同,公权力在城市的商业领域如果也罔顾行政对象的反弹,非但损害中国政府形象,也将扭曲市场规律的自由运行。这或许能解释当局对于卡拉OK业者的“公民不服从”行为,采取比较宽容的态度

分享 分享 |  评论 (3) |  阅读 (?)  |  固定链接 |  类别 (杂论) |  发表于 10:05
搜狐博客温馨提示:搜狐博客官方不会要求参加活动的各位博友缴纳任何的手续费用。请勿轻信留言、评论中的中奖信息,更不要拨打陌生电话及向陌生帐户汇款,谨防受骗!识别更多网络骗术,请 点击查看详情
正在读取评论信息...
您还未登录,只能匿名发表评论。或者您可以 登录 后发表。
 
  *中国人爱国心,搜狗输入法爱国主题皮肤下载>>
表  情:
加载中...
回复通知: 同时用小纸条通知对方该回复